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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质量验收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住宅室内装修禁止的行为有哪些
2021年1月25日  北京房产律师

 戴可欣,北京房产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水利工程质量验收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1、检验批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查合格。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水利分项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水利分部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分部工程所含的分项工程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水利单位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单位工程所含的分部工程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单位工程所含的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住宅室内装修禁止的行为有哪些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3、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4、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第项、第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对于装修后的售后问题建议您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对其进行约定好,避免以后出现了问题,装修公司推卸。以上内容就是为你整理的关于装饰工程验收申请报告范本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来源: 北京房产律师  Tags: 水利工程质量验收条件是如何规定的,住宅室内装修禁止的行为有哪些


戴可欣——北京房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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